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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推荐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1
公司关于推荐
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3年选拔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科人发〔2013〕3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云科人发〔201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司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司从事理、工、农、医、工程管理等学科的在编在岗优秀人才。
二、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含),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很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的、创造性的成果,在《Nature》和《Science》等国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学术文章并得到国际国内同行公认的学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第一名的专家。
(二)担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负责人;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中组部“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或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何梁何利基金”奖项获得者。
(三)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三、推荐名额
2013年全省共选拨5名,我司可推荐2名,如部门无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四、推荐程序
(一)被推荐人认真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书》(附件1),并按照《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附件材料》(附件2)准备附件材料。
(二)部门填写《推荐书》中单位推荐意见。
(三)各部门统一将推荐材料(含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一式一份于2013年3月29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四)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
五、工作要求
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目标在于着力培养一批有实力竞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后备人才,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组织,做好材料审核任务,严禁任何学术造假,确保把最优秀的人才推荐出来。
如有任何问题,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人:赵洲,联系电话:65916662。
附件:1、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书
2、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附件材料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